(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在招标公告第三条第5点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投标******部质量检验报告。
在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的第二节技术条件中,******部****中心出具的符合GA/T 947.2-2015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系统检测报告为依据,报告中未体现视为未响应(23、24、25条,存储介质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公示结束后,为防止虚假响应,中标人在3******部检验报告原件到用户单位检查佐证。(检测报告日期不能晚于本公告日期)。
(1)铁路行业招标******部出具的检测报告,这个条款是否有相关依据或文件要求
(2)本次招标技术条件的要求共有25点,单看某一点条件要求不高,但******部检验报告,这对投标厂家设置了较高的限制。这些条款是否有相关依据或文件要求
(3)音视频记录仪对接采集站,采集站须开放权限,贵单位是否能无条件满足此要求
答:(1)此次采购******部出具的检测报告。音视频记录仪在安全生产与铁路监管中的应用逐渐加强。早期,****办公厅发布通知,要求创**全生产监管执法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大数据”利用能力,实现监管执法的可追溯性、可分析性和规律性。为此,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需配备便携式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的严格、科学和文明。
后期,铁路各部门也开始配备音视频记录仪,在各级作业指导书中明确要求现场上岗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开启音视频记录仪,对作业全过程进行音视频保留,实现对现场作业的监管,同时在涉及旅客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的法律责任划分时,现场音视频记录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在购买设备时,考虑到一线人员使用频繁,单位注重设备的质量和性价比,******部质量检测报告作为选购标准。**部作为权威性单位,对使用产品的严格把关,确保了音视频记录仪的行业标准和质量。
(2)在采购视音频记录仪的过程中,鉴于一线人员的高频次使用需求,本单位高度重视设备的质量性能与成本效益比。为此,******部制定的GA/T 947.2-2015标准作为采购的基准规范。鉴于本次技术规格设定的门槛相对不高,只要制造******部所制定的标准进行严格检测,通常均可满足既定要求。
本单位在采购设备时,坚持确保对设备技术性能的充分了解与知情权,因此,**部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被确立为设备验收的关键依据。鉴于近年来投标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的不良现象,权威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对于增强投标人的诚信意识与敬畏之心具有重要意义。
(3)本单位前期采购的采集站,相关对接协议是公开透明的,这为确保设备的兼容性与互操作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公司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
联 系 人:程 工
联系电话:027-****9328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