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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008MA78TT231D | 建设单位法人:贺振乾 |
| 王鹏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
| ****伊**谊群镇七十团迎宾街26栋 |
| 报废汽车、废旧农资综合回收利用项目(重大变动)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10-C4210-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 第四师**市70团西3.1km处,商贸西**侧 |
| 经度:81.****28056 纬度: 43.****06944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8 |
| 师市环审〔2022〕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3-1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20 |
| 292.3 | 运营单位名称:**** |
| ****9008MA78TT231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 验收监测单位:**** |
| ****9008MA78TT231D | 竣工时间:2023-10-17 |
| 2024-08-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10 |
| 2024-09-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0-2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1a104********2804d4bea5c88513b3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燃料机动车拆解规模为1万辆/年,废旧农机拆解规模为1000辆/年 | 实际建设情况:燃料机动车拆解规模为9300辆/年,废旧农机拆解规模为800辆/年 |
| 市场环境影响本项目产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检查和登记 报废汽车中90%的车辆是通过清障车运至厂区报废机动车贮存,10%的车辆是由车主直接开进厂区。报废汽车入厂后,首先应进行登记和检查,主要内容及流程如下: ①检查报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如发现有废油液的泄露、有无带电漏电,立即采取有效的收集措施。 ②对报废汽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车主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等)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 ③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④向报废汽车车主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有关注销书面材料。 (2)预处理 报废汽车在厂内贮存和拆解前,首先要进行预处理工作,包括拆除蓄电池、液化气罐,引爆安全气囊,抽干油液和制冷剂,流程如下: ①拆除蓄电池:关闭电气总开关,人工采用拆除工具拆除蓄电池和蓄电池接线,蓄电池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一步拆解。 其中新能源机动车在清洁和拆卸蓄电池前,应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断开动力蓄电池电源。先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断开电压线束(电缆);采用相应方式拆卸不**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产生的蓄电池存放到耐酸碱塑料容器中,再送至蓄电池贮存处,若遇到蓄电池破损现象,则单独放入耐酸腐、密闭的包装箱内储存。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将尽快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拆除液化气罐:对有液化气罐的报废汽车进场前先拆除液化气罐,产生的废液化气罐中有少量的液化气残留,液化气罐属于特种设备,其中残留的液化气属于危险化学品,送至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库贮存,可定期外售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③拆除、引爆安全气囊:对有安全气囊系统的报废汽车先拆除安全气囊系统,然后进行引爆。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必须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本项目采用箱式的专用设备进行气囊的引爆;引爆装置包括:箱体和底部安装支腿、上部箱门,内部的安全气囊夹具,底板上有泄压口、除尘箱、电池槽和引爆线等。从报废汽车拆下的气囊置于引爆容器内,使用电子引爆器进行引爆,引爆容器为封闭箱式装置,可起到阻隔噪音作用,且可有效保证车间内操作人员安全。 ④拆除尾气净化催化剂: 尾气净化催化器即**催化器,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机外净化装置,可将汽车尾气排出的CO、HC和NOx等有害气体通过氧化和还原作用转变为无害的CO2、O2和H2O。由于这种催化转化器可同时将废气中的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故称为**。**催化器载体般由三氧化二铝制成,催化剂用的是金属铂、错、钯,将其中一种喷涂在载体上,就构成了净化剂。项目拆解产生的废**催化器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盛装后运往危废暂存库暂存。 ⑤抽空油液、分类回收:采用专用的气动抽接油机分别抽取燃油(汽油和柴油)、发动机机油、变速箱机油、传动装置机油、离合器油、动力转向机油等废矿物油至储油桶中,分类抽取、收集、存储。 本项目采用密闭真空抽油机抽取油液,但储罐在灌注、出油过程中会有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管线、阀门等挥发而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拆解车间内,放油过程中少量:滴漏废油使用抹布擦拭。 真空抽油机工作原理:利用压缩空气,通过特殊设计的真空发生器将储油罐抽真空,产生一定程度的真空度,在外界空气压力的作用下,通过抽油管,将废油抽进储油罐内,完成废油抽取。 项目所用真空抽油机真空度为0-0.8pa,工作气压8-10pa。抽取的废油采用防渗油桶储存。废油抽取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⑥抽取、回收制冷剂:用冷媒真空回收机收集汽车空调制冷剂,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分别存放。专用设备通过专用连接管路与报废车辆空调系统的表管进行连接,设备另一连接管与制冷剂回收罐连接,分别打开两个连接管阀门,然后开启抽取机进行抽取,当设备指数显示空调系统为真空时,关闭两个连接管阀门,断开与表管和回收罐的连接,完成制冷剂的抽取工作。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制冷剂仅从汽车上抽取,不进一步处理,采用专用制冷剂储藏罐收集并密封,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⑦拆除油箱和滤清器 拆下的机动车油箱由于含有油类杂质,****维修行业将其划为危险废物,本项目用专用容器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汽车发动机有空气、机油、燃油三种滤清器,加上空调滤清器,俗称四滤。分别担负润滑系统,燃烧系统中介质,发动机进气系统、车厢空气循环系统的过滤。机油及燃油滤清器由于含有油类杂质,****维修行业将其划为危险废物,本项目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报废汽车存储 报废汽车在项目设置的报废汽车堆场存储。采用叠放时,同时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以防掉落,且叠放时高度不超过3m。存储场地面进行硬化,周围设置排水沟,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到初期雨水池。 接受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在30天内将其拆解完毕。对于有漏液现象的报废汽车及时拆解,存放时间不超过2天。 (5)拆解作业 经过预处理后的报废汽车,暂存后进入到后续的拆解流程中。汽车拆解工艺如下: ①外部件拆卸:保险杠、玻璃、轮罩板、挡泥板、车灯、车门等; ②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③内部件拆卸:仪表盘及中控台、桌椅及内饰、密封条等; ④精细拆解:拆除发动机、变速器、方向器等有关总成和其他相关零部件; 其中报废新能源汽车拆解: ①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②断开电压线束,采用相应方式拆卸不**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 ③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 ④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⑤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⑥其他拆解作业内容参照报废机动车拆解。 报废汽车精细拆解的主要内容是将初步拆解后产生的报废汽车各机械总成进行零部件和附件的拆解,采用人工进行精细拆解。通过精细拆解,能够获得大量的总成零部件为再生零部件制造提供原材料。 ⑦拆除含铅、汞、镉、六价铬等有毒物质的部件,包括:开关、线束、液晶显示器、灯泡、螺栓螺母、电路板及电子元件等; ⑧拆除前后桥、轴承等有关总成,余下车架总成进入解体工序或吊至压实打包工序。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要求,企业报废汽车拆解采用人工为主、设备辅助的拆卸方式。其中,对于轴承、活塞、离合器、电子部件等采用扳手、锤子、钳子等手动工具拆解,对于难拆解的车辆构件、金属结构、管道、异型钢材和钢板采用液压剪切机进行拆解,液压剪切机也没办法拆解的部分如螺纹联结等,采用等离子切割进行拆解,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切割烟尘。 ★拆解深度: 本项目仅涉及到汽车整车的拆解,拆解下各种部件不进行进步的拆分、破碎、再生处理,具体拆解深度如下: ①发动机根据行业相关规定,从汽车上拆除下来后,首先在发动机机体上开至少10cm2的孔,保证其不能再回收利用,然后先进行泄油处理(废油液全部进入专用收集容器内)最后进行剪切、打包、压扁。 ②变速器、离合器、方向器、传动轴和汽车悬架等拆除后,用剪切的方式将其破坏为废钢。 ③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燃气罐和各种电器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行拆解,将尽快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④拆解下的油箱、淋水箱、油管等零部件不进一步清洗,电子线束不进行剥皮处理。 ⑤机械处理:经拆卸、分类后作为材料回收应经过机械处理,如用剪切机将废钢、驾驶室、汽车大梁等材料分别进行剪段、挤压打包、压扁等处理;直接外卖运输和冶炼处理,不进一步破碎,仅采用机械处理方法分类回收报废汽车的金属料,不对分选出的金属进行重熔再生。 (6)分类暂存 从报废汽车上拆下的零件或材料应首先考虑再使用或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再利用的碎玻璃、碎橡胶、塑料碎等作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如: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含汞开关、含铅部件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大多数汽车用零部件都在零件表面或其他位置标有该零部件的材料标志,在拆解过程中应对金属、塑料、液体和其他零部件按材料不同进行分类并按规定的方式存储。 (7)切割、破碎、压实打包 项目预拆解完成后的报废轿车和小型客货车的车架、车身等,直接由吊车吊至废料处理区;废钢大件经切割机解体后与小件废钢运至废钢铁剪切棚进行剪段,后经压实打包外售。由于报废汽车车身及部件表面存在少量的附着物(铁锈屑等),打包过程中在液压打包机作用下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废塑料经分拣后送入破碎机破碎包装外售。 项目压实打包机为大口径压实机,车架总成和车厢等需压实的钢铁可以直接放入压实机,在大功率电机的驱动下,在压实打包机的压力作用下,被挤压成一定规格的钢块之后作为钢铁原料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1)检查和登记 报废汽车中90%的车辆是通过清障车运至厂区报废机动车贮存,10%的车辆是由车主直接开进厂区。报废汽车入厂后,首先应进行登记和检查,主要内容及流程如下: ①检查报废汽车发动机、散热器、变速器、差速器、油箱等总成部件的密封、破损情况。如发现有废油液的泄露、有无带电漏电,立即采取有效的收集措施。 ②对报废汽车进行登记注册并拍照,将其主要信息(车主名称、证件号码、牌照号码、车型、品牌型号等)录入电脑数据库并在车身醒目位置贴上显示信息的标签。 ③将报废汽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④向报废汽车车主发放《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有关注销书面材料。 (2)预处理 报废汽车在厂内贮存和拆解前,首先要进行预处理工作,包括拆除蓄电池、液化气罐,引爆安全气囊,抽干油液和制冷剂,流程如下: ①拆除蓄电池:关闭电气总开关,人工采用拆除工具拆除蓄电池和蓄电池接线,蓄电池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一步拆解。 其中新能源机动车在清洁和拆卸蓄电池前,应检查动力蓄电池布局和安装位置,确认诊断接口是否完好;对动力蓄电池电压、温度等参数进行检测,评估其安全状态;断开动力蓄电池电源。先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断开电压线束(电缆);采用相应方式拆卸不**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产生的蓄电池存放到耐酸碱塑料容器中,再送至蓄电池贮存处,若遇到蓄电池破损现象,则单独放入耐酸腐、密闭的包装箱内储存。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将尽快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 ②拆除液化气罐:对有液化气罐的报废汽车进场前先拆除液化气罐,产生的废液化气罐中有少量的液化气残留,液化气罐属于特种设备,其中残留的液化气属于危险化学品,送至项目危险化学品仓库贮存,可定期外售资质单位综合利用。 ③拆除、引爆安全气囊:对有安全气囊系统的报废汽车先拆除安全气囊系统,然后进行引爆。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要求,报废汽车拆解企业必须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本项目采用箱式的专用设备进行气囊的引爆;引爆装置包括:箱体和底部安装支腿、上部箱门,内部的安全气囊夹具,底板上有泄压口、除尘箱、电池槽和引爆线等。从报废汽车拆下的气囊置于引爆容器内,使用电子引爆器进行引爆,引爆容器为封闭箱式装置,可起到阻隔噪音作用,且可有效保证车间内操作人员安全。 ④拆除尾气净化催化剂: 尾气净化催化器即**催化器,是安装在汽车排气系统中机外净化装置,可将汽车尾气排出的CO、HC和NOx等有害气体通过氧化和还原作用转变为无害的CO2、O2和H2O。由于这种催化转化器可同时将废气中的三种主要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物质,故称为**。**催化器载体般由三氧化二铝制成,催化剂用的是金属铂、错、钯,将其中一种喷涂在载体上,就构成了净化剂。项目拆解产生的废**催化器属于危险废物,用专用容器盛装后运往危废暂存库暂存。 ⑤抽空油液、分类回收:采用专用的气动抽接油机分别抽取燃油(汽油和柴油)、发动机机油、变速箱机油、传动装置机油、离合器油、动力转向机油等废矿物油至储油桶中,分类抽取、收集、存储。 本项目采用密闭真空抽油机抽取油液,但储罐在灌注、出油过程中会有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通过管线、阀门等挥发而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拆解车间内,放油过程中少量:滴漏废油使用抹布擦拭。 真空抽油机工作原理:利用压缩空气,通过特殊设计的真空发生器将储油罐抽真空,产生一定程度的真空度,在外界空气压力的作用下,通过抽油管,将废油抽进储油罐内,完成废油抽取。 项目所用真空抽油机真空度为0-0.8pa,工作气压8-10pa。抽取的废油采用防渗油桶储存。废油抽取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 ⑥抽取、回收制冷剂:用冷媒真空回收机收集汽车空调制冷剂,不同类型的制冷剂分别存放。专用设备通过专用连接管路与报废车辆空调系统的表管进行连接,设备另一连接管与制冷剂回收罐连接,分别打开两个连接管阀门,然后开启抽取机进行抽取,当设备指数显示空调系统为真空时,关闭两个连接管阀门,断开与表管和回收罐的连接,完成制冷剂的抽取工作。在制冷剂的收集过程中,在连接、储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制冷剂通过管线、阀门等以无组织形式释放到环境空气中。制冷剂仅从汽车上抽取,不进一步处理,采用专用制冷剂储藏罐收集并密封,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⑦拆除油箱和滤清器 拆下的机动车油箱由于含有油类杂质,****维修行业将其划为危险废物,本项目用专用容器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汽车发动机有空气、机油、燃油三种滤清器,加上空调滤清器,俗称四滤。分别担负润滑系统,燃烧系统中介质,发动机进气系统、车厢空气循环系统的过滤。机油及燃油滤清器由于含有油类杂质,****维修行业将其划为危险废物,本项目用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4)报废汽车存储 报废汽车在项目设置的报废汽车堆场存储。采用叠放时,同时使上下车辆的重心尽量重合,以防掉落,且叠放时高度不超过3m。存储场地面进行硬化,周围设置排水沟,产生的初期雨水收集到初期雨水池。 接受或收购报废汽车后,在30天内将其拆解完毕。对于有漏液现象的报废汽车及时拆解,存放时间不超过2天。 (5)拆解作业 经过预处理后的报废汽车,暂存后进入到后续的拆解流程中。汽车拆解工艺如下: ①外部件拆卸:保险杠、玻璃、轮罩板、挡泥板、车灯、车门等; ②拆除车轮并拆下轮胎; ③内部件拆卸:仪表盘及中控台、桌椅及内饰、密封条等; ④精细拆解:拆除发动机、变速器、方向器等有关总成和其他相关零部件; 其中报废新能源汽车拆解: ①拆卸动力蓄电池阻挡部件,如引擎盖、行李箱盖、车门等; ②断开电压线束,采用相应方式拆卸不**装位置的动力蓄电池; ③收集采用液冷结构方式散热的动力蓄电池包(组)内的冷却液; ④对拆卸下的动力蓄电池线束接头、正负极片等外露线束和金属物进行绝缘处理,并在其明显位置处贴上标签,标明绝缘状况; ⑤收集驱动电机总成内残余冷却液后,拆除驱动电机; ⑥其他拆解作业内容参照报废机动车拆解。 报废汽车精细拆解的主要内容是将初步拆解后产生的报废汽车各机械总成进行零部件和附件的拆解,采用人工进行精细拆解。通过精细拆解,能够获得大量的总成零部件为再生零部件制造提供原材料。 ⑦拆除含铅、汞、镉、六价铬等有毒物质的部件,包括:开关、线束、液晶显示器、灯泡、螺栓螺母、电路板及电子元件等; ⑧拆除前后桥、轴承等有关总成,余下车架总成进入解体工序或吊至压实打包工序。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19)和《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348-2007)要求,企业报废汽车拆解采用人工为主、设备辅助的拆卸方式。其中,对于轴承、活塞、离合器、电子部件等采用扳手、锤子、钳子等手动工具拆解,对于难拆解的车辆构件、金属结构、管道、异型钢材和钢板采用液压剪切机进行拆解,液压剪切机也没办法拆解的部分如螺纹联结等,采用等离子切割进行拆解,切割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切割烟尘。 ★拆解深度: 本项目仅涉及到汽车整车的拆解,拆解下各种部件不进行进步的拆分、破碎、再生处理,具体拆解深度如下: ①发动机根据行业相关规定,从汽车上拆除下来后,首先在发动机机体上开至少10cm2的孔,保证其不能再回收利用,然后先进行泄油处理(废油液全部进入专用收集容器内)最后进行剪切、打包、压扁。 ②变速器、离合器、方向器、传动轴和汽车悬架等拆除后,用剪切的方式将其破坏为废钢。 ③蓄电池、尾气净化装置、燃气罐和各种电器从汽车上拆除后,不再进行拆解,将尽快出售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④拆解下的油箱、淋水箱、油管等零部件不进一步清洗,电子线束不进行剥皮处理。 ⑤机械处理:经拆卸、分类后作为材料回收应经过机械处理,如用剪切机将废钢、驾驶室、汽车大梁等材料分别进行剪段、挤压打包、压扁等处理;直接外卖运输和冶炼处理,不进一步破碎,仅采用机械处理方法分类回收报废汽车的金属料,不对分选出的金属进行重熔再生。 (6)分类暂存 从报废汽车上拆下的零件或材料应首先考虑再使用或再利用,对于不可回收再利用的碎玻璃、碎橡胶、塑料碎等作为一般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如: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液、含汞开关、含铅部件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大多数汽车用零部件都在零件表面或其他位置标有该零部件的材料标志,在拆解过程中应对金属、塑料、液体和其他零部件按材料不同进行分类并按规定的方式存储。 (7)切割、破碎、压实打包 项目预拆解完成后的报废轿车和小型客货车的车架、车身等,直接由吊车吊至废料处理区;废钢大件经切割机解体后与小件废钢运至废钢铁剪切棚进行剪段,后经压实打包外售。由于报废汽车车身及部件表面存在少量的附着物(铁锈屑等),打包过程中在液压打包机作用下会有少量的粉尘产生,废塑料经分拣后送入破碎机破碎包装外售。 项目压实打包机为大口径压实机,车架总成和车厢等需压实的钢铁可以直接放入压实机,在大功率电机的驱动下,在压实打包机的压力作用下,被挤压成一定规格的钢块之后作为钢铁原料外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车问机械通风、厂区绿化;废钢等剪段、打包工段设置封闭的隔间并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废气颗粒及粉尘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简排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UV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简排放。执行以上操作满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排放限值的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GB37822-2019)中厂区内限值。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经处理后统一收集,****处理厂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车间消洁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及降尘,不外排。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等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废液化气罐、废制冷剂、燃油、除燃油外的废矿物油、废油箱、废铅蓄电池、燃油滤清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废电容器、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公司处理。危度暂存问应该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共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实际建设情况:1、①安全气囊引爆工序产生的氮气: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厂区绿化;②拆解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厂区绿化;③汽车拆解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厂区绿化;④废塑料破碎产生的颗粒物: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⑤汽车预处理过程(废油液和废空调制冷剂抽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收集+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⑥食堂油烟: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引至屋顶高空排放。⑦切割烟尘由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2、本项目车间清洁废水经油水收集池处理后,后循环使用于厂区降尘,验收监测期间,拆解车间在实际运行过程基本不产生废水,因此在验收监测期间车间没有清洁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拉运****处理厂处理;本次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同时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3、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分类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定期交由伊犁****公司处置;固体危险废物定期交由**金派****公司处置。 |
| 环评设计内容:生活污水经****处理站处理,采用格栅+调节池+好氧+厌氧+MBR工艺,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冬季暂存于蓄水池中待来年绿化使用。实际建设: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拉运****处理厂处理。工作人员较少,生活污水量很少,约122m3/a,****处理站基本无法运行;本次变动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2023年10月26日,****取得“第四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B****002023C****017。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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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油水收集池 | / | 车间清洁废水经油水收集池处理后,后循环使用于厂区降尘 | / | |
| 2 | 化粪池 | / | 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委托吸污车清运,拉运****处理厂处理 | / |
|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 项目将对拆解下的废塑料和废橡胶进行破碎处理,该过程产生破碎粉尘,本项目采取了集尘罩收集粉尘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废塑料和废橡胶破碎工序的“布袋除尘器”设施15m排气筒(DA001)中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5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 |
| 2 | UV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 汽车拆解预处理过程的残留废油收集和氟利昂收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采取了集尘罩收集有机废气,经UV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 | 残留废油收集和氟利昂收集工序的“UV光氧催化处理+活性炭吸附”设施15m排气筒(DA002)中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4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9×10-3kg/h,年运行时间2400h,所以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量为0.004t/a。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监控浓度标准限值。 |
| 1 | 减震垫、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的生产设备,噪声源强为70-90dB(A)。项目设备安装时对主要产噪设备加装减震垫、消声器等降噪装置。 |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外各监测点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7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无法分离回收利用的碎橡胶、碎塑料、碎玻璃等固体废物暂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标准。废液化气罐、废制冷剂、燃油、除燃油外的废矿物油、废油箱、废铅蓄电池、燃油滤清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废电路板及电子元件、含汞部件、含铅部件、废电容器、油水分离器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公司处理。危度暂存问应该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共2013年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区,分类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集中处理;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定期交由伊犁****公司处置;固体危险废物定期交由**金派****公司处置。 |
| 1 | 强化风险防范和环境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制定环保制度、台账、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做好日常环境管理。 | 2023年10月26日,****取得“第四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B****002023C****017。 |
| (1)给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废钢铁剪段区清洁用水、拆解车间清洁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供给。(2)供电:本项目区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给水:项目运营期用水主要包括废钢铁剪段区清洁用水、拆解车间清洁用水、绿化用水、生活用水,由厂区自备水井供给。(2)供电:本项目区供电由市政电网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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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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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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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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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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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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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