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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太行****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潞安太行****公司关于办理10万吨/年润滑油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竣工验收的申请》(潞太润办字〔2024〕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厅《**潞安太行****公司10万吨/年润滑油项目取水许可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晋水审批决〔2024〕313****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出具的《**潞安太行****公司10万吨/年润滑油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核验意见》,经研究,准予对你单位核发取水许可证。
一、同意你单位10万吨/年润滑油项目生产和职工生活取水水源为**省辛安泉供水改扩建工程(近期)辛安泉地表水;核准项目总取水量3.59万m3/a,其中生产取水量3.52万m3/a,职工生活取水量0.07万m3/a。
二、你单位应大力开展节约用水和水**保护工作,严格执行计量用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用水台账,按时缴纳水**税;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有效提高生产、生活废污水回收利用率,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或水效对标,将年用水量和用水指标等情况****管理部门;同时要确保取用水计量设施正常运行,并自觉****水利局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此批复可作为你单位10万吨/年润滑油项目取得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的依据,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
取水单位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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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