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平急两用”****基地项目—****中心设施项目方案、初步及概算编制服务已由**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商贸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镇长隆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4368.81平方米,共计9栋单体建筑,**1****中心,2****中心、1****中心,1****中心,1****中心,1****中心、2栋综合服务楼等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2.3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163.86万元。
2.4 招标范围:
2.4.1 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该项目实施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冷库设备,以及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等满足该项目整体建设,使用需求的方案设计(含方案调整、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等服务工作;具体范围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4.2 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作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设计服务期限:
(1)方案设计(含估算):设计合同签订10日历天内提交甲方认可的方案设计;
(2)初步设计(含概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3)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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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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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50号1幢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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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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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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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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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152****7227 | 联系电话: | 139****7113 |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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