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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市**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珠香办发〔2006〕30号)要求,经文艺工作者申报,共收到音乐类、戏剧曲艺(朗诵)类、舞蹈类、美术类、书法类、摄影类、文学类作品150件。经区优秀文艺作品和重点文艺****小组进行评审和认定,评定出100件作品为2023年度**区优秀文艺作品。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政府公众信息网上予以公示。
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信件或邮件向香****体育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
联 系 人:邓老师,联系电话:****204。
联系地址:柠溪路284****广场B区一楼。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