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社会〔2024〕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代建业主为**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精****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璧城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6418平方米,均为专业教学实训用房及场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96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 约122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设计所包含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主体工程、幕墙工程、钢结构、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编制施工阶段BIM模型、景观园林绿化、消防工程、电梯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工程(含室外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绿化、室外照明)水、电、气、通讯、弱电等建设红线范围内所有工程的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一履职”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的监理职责。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2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精****公司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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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区璧城街道蒲国宝路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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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红锦大道556号锦绣山庄 F18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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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石老师、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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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曾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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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0567、023-****6293 | 联系电话: | 023-****1979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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