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26武胜县赛马至胜利(川渝界)段改建工程51160120241012GC0448-001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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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26**县赛马至胜利(川渝界)段改建工程511********012GC0448-001澄清文件

递交时间:2024-10-22 17:16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方式 标书代写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标书代写 延期后开标地点 标书代写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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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26**县赛马至胜利(川渝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标段 补遗文件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S526**县赛马至胜利(川渝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补充事项及提问回复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项目施工标段有以下提问: 1、提问: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76页17.3“工程进度付款”载明“中标单位完成工程任务量的 15%后,按不超过已完合格工程量金额 80%拨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金额的 80%;验收合格并经竣工结(决)算后,拨付至财政结算评审的 97%(除质保金外余款)”。未明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进度付款时间节点和比例,请问是否为按月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 回复:中标单位完成工程任务量的15%后,按不超过已完合格工程量金额 80%拨付工程进度款;中途按月支付,直至工程完工后,拨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金额的 80%。 2、提问:在投标人须知正文3.5.3中仅需提供**公路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与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需提交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同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 的内容与正文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招标文件中“注”的内容为准。请明确是否需要同时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如需提供交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因是公路项目是否可以提供交工验收证书代替。 回复: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为准:“注:(1)招标人填写的具体年限应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一致。(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 3、提问:本项目业绩要求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请问是否是指交工验收时间在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的业绩就满足本项目要求 回复:本项目业绩要求为:近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 3 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是指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在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的业绩就满足本项目要求。 4、提问:招标人给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文件,导入新点造价软件后,清单项602-3-a-2 207-1-c-1,不能套定额,请招标人重新更新招标系统文件。 回复: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清单有误,现重新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阅。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4 年11月5日09时30分”修改为“2024 年11月7日09时3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2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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