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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等要求,基本达到申报条件,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现将《克****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博达路提升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联系人:朱丽 132****5505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