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代理金融网点改造第三批安防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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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代理金融网点改造第三批安防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2024年代理金融网点改造第三批安防项目公开比选采购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目为2024年代理金融网点改造第三批安防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采购,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比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4年代理金融网点改造第三批安防项目,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17.37万元,本次安防改造施工项目共有8个网点,分为 2 个标包,其中包1控制价:60.65万元,网点包含:****营业所、**太姥山营业所、**飞鸾营业所、**咸村营业所;包2控制价:56.72万元,网点包含:**新区营业所、**卓洋营业所、**环城路营业所、**代溪营业所。

2.2工期:同相应网点装修项目工期,同为60日历天。

2.3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工程建设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

(4)投标人还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标书代写

②依法缴纳税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标书代写

③依法缴纳社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缓缴或不需要缴纳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www.****.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打印件(或截图);

⑥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证明材料。

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2投标人要求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②****行业协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壹级证书;③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5.4****集团有****集团****公司列入准入限制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5.7因******公司在2023年**邮政代理金融网点安防改造项目施工供应商后评估中被评为D级供应商;****集团****公司、******公司、**市****公司为2024年**邮政代理金融网点改造第一、二批安防项目中标单位,存在在建工程未完工的情况,故上述四家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本项目标包1的中标单位不得参加标包2的采购活动。

5.9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投标人须提供“廉洁自律承诺书”、“承诺与声明”。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

2.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部分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及第四章。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前,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第二代)复印件等资料盖章扫描件以及比选文件费缴款凭证(将所有资料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的邮箱:****@163.com(邮件主题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人收到报名资料后,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至供应商。

4.2比选文件发售: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请公对公转账。

标书费缴纳账户:

开户名称:********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350********700000106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月31日上午09:30。

5.2递交地址:****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幢2梯1404室。

5.3比选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09:30。

5.4比选地点:****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幢2梯1404室。

5.5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

5.6 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

**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n),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塔山路2号(邮政大厦) 地址:****经济开发区天湖东路17号**品臻2幢2梯1404室

联系人:吴琳瑾 联系人:潘女士

电话:139****8180 电话:181****6239

邮箱:/ 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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