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4.1万吨仓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粮食进仓压仓观测
三、中标(成交)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高新区红枫路19号柏岭大厦办2813室
投标报价:86400.00元 (大写:捌万陆仟肆佰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设计院****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花园大道369号
投标报价:70000.00元 (大写:柒万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开发区**路以东,**路以南**路2#标准厂房D座303-305室
投标报价:92160.00元 (大写:玖万贰仟壹佰陆拾元)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发布之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联系电话:0551-****2275。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望**路388号
项目联系人:金工
联系方式:150****381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层
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 话:0551-****2275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