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市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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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市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0-23 13:59
项目编号: XZP202****300092
项目名称: 2024年度市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维保项目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2024年度市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维保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8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服务范围内所有室外监测点位的维护;监测中心维保服务,包括视频监测系统、网络技术服务、地理信息指挥系统、视频会商系统、日常技术服务、互联网远程值班值守等;森林防火物资仓库智能管理维护;数据专线使用服务;提供备件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 2024年度市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维保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宁财购通〔2021〕5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四、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0-24 09:00 至 2024-10-30 17:00
获取方式 (一)地点:****(**市**区茶亭东街79号10-3B) (二)需携带资料: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11-04 14:3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4-11-04 14:3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茶亭东街79号10-3B)
其他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度市级森林防火监测预警系统维保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98.8万元。 最高限价:98.8万元。(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采购需求:服务范围内所有室外监测点位的维护;监测中心维保服务,包括视频监测系统、网络技术服务、地理信息指挥系统、视频会商系统、日常技术服务、互联网远程值班值守等;森林防火物资仓库智能管理维护;数据专线使用服务;提供备件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七)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一式三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电子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www.****.c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3.****政府采购活动时,无论是新用户注册或已注册成功的,均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信用**”或“**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九)集中勘察现场: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十)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标书代写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江东中路289号联强国际大厦3001
联系人:韩也逸
电话:025-****581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茶亭东街79号10-3B
联系人:薛凯
电话:187****4766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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