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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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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0.00 | 1(项) | ¥98,000.00 |
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PDF格式响应文件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硬件设备、设备技术参数均与采购文件及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完成达到规定的标准。
2.中选项目技术资料齐全。
3.提供采购方所需产品和技术支持。
4.提供项目所需软硬件设备在院方的部署安装。
5.为采购人指定的人员分配账号。
6.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易用,包括软件升级、数据存储及数据安全及测试等。
7.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施。
9.项目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费、技术资料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检测费、开发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设备验收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备品备件、软件产品的验收和升级(质保期内)、对接现有系统费以及服务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正式发票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