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审批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监督索引号532********301000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规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和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规划、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3.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住房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服务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办法措施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负责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贯彻落实房屋交易政策,制定房屋交易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

5.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改革政策、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负责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7.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报转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

8.负责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村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集的设计及推广。

10.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11.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负责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拟订城市市容环境管理及综合执法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措施,组织草拟管理办法,**有关部门对市容环境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主管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停车进行监管等。

13.负责人民防空工作。宣传和贯彻落实人民防空法律、法规,拟订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依法实施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对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管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设,监督检查人民防空设施建设质量安全。负责县级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

14.有关职责分工。****运输局、******局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运输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及项目的审批、核准,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及工程质量安全;******局负责衔接城市轨道交通的国土空间规划。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15.负责**(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涉及本单位相关职能职责。

16.完**委、县政府、****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牢固树立城市品质理念,基础设施建设上台阶。一是持续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南腊河滨水景观综合开发建设项目总投资10.6亿元,总长8.1公里,目前项目征地范围内河道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百傣同源进入施工阶段,累计完成投资68503.133万元。**县创建国家级园林县城建设项目已完成市政道路改造工程及街头绿地建设,正在实施曼崩塔公园收尾工程,开工累计完成投资4.13亿元,本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3万元。二是市政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态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1659亿元,同比增长203.79%;其中老旧小区1125万,青年路东**线3739万,东环线4594万,提标改造项目完成投资1272万,临街风貌改造305万,小磨南进口高速路270万。三是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完善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截止目前,城市道路面积91.62万平方米,停车位4565个。结合创文创卫工作,修补人行道面积约2000平方米,修补路面坑塘约8000平方米,目前建成区道路路面平整完好,县城窨井盖完好率达98%以上。四是加强污水管网建设监管。我县污水管网主要在市政道路项目中配套建设,县城****处理厂配套管网51.29公里,污水处理率达97.34%,2023年建设任务5公里,现已完成3.8公里。

2.牢固树立城市更新理念,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有力。一是高位推动谋划城市更新。结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构筑“一轴、二环、四片区”的组团式空间布局,构造横向到边、竖向到底的城市更新格局。对照城市更新十大重点任务和24项指标完成情况,完成城市体检工作,并编制了《**县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制定了城市更新项目库,共涉及8大板块,总投资323.36亿元。二是统筹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争取中央专债资金2.1亿元,已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个(馨园小区、信用社住宿区、财政局住宿区),共计14栋,涉及81户住户,总建筑面积0.8217万平方米,总计划投资235万元。主要对小区水管网、排水沟、停车位、室外配电及照明、化粪池、绿化等项目进行改造。目前馨园小区建筑外立面翻新已达50%,排水沟、化粪池改造,路灯改造,配电、供电、电信管网改造正在施工中,其余两个小区建筑外立面翻新已达30%,强弱电改造正在改造中,专债涉及其他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三是推进绿美城市创建。截止目前,**县绿地面积共有225.81万平方米,绿化覆盖面积254.2万平方米,按建成区面积5.7平方公里,按建成区人口5.62万人计算,绿地率为39.62%,绿化覆盖率44.6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3.32平方米;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86.14%;林荫路覆盖率达85.8%。同时,加强城市路灯维护管理,努力提高城市照明亮灯率,全力做好城市亮化工作。**县城市道路路灯共有2352杆,移交绿化所管理的有1649杆,亮灯率为96.95%。

3.牢固树立转型升级理念,赋能建筑业产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州级下达我县建筑业产值为4.88亿元,1-9月建筑业总产值28213.6万元,同比增长77.2%。一是建筑业保持发展良好态势。按照2023年一级资质争1,二级资质保2争3的对标任务,制定了本地企业培育挂钩联系制度。目前,1-9月,全县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从业市场主体295家,较2022年底净增50家。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为19家,迁出1家(**岭明),迁入或新注册7家(飞铭、亚创、筑滇、恒斌、建荣、红珙、勐畅),完成州级下达市场主体倍增目标新增2家的任务。全县一级资质企业0家,差目标任务1家,二级资质企业11家,已完成任务。1-9月建筑业总产值28213.6万元,同比增长77.2%。二是加强招投标监督管理。截止10月17日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基础设施招标投标13个,其中EPC总承包招投标1个,施工招投标8个,监理招投标3个,设计招标1个。在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发现违反《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之规定行为和投诉案件。三是全力抓好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调解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29起,其中现场诉求13起,电话、网上接件16起,共涉及五个项目工地,南腊新区、雨林湾、婻捧凰、万象景城、金汇大厦,约190余人,630余万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施工现场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

4.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理念,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积极做好营商服务的“加法”和行政审批的“减法”,主动对接企业、上门服务,帮助、指导项目业主进行审批报建工作。实行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城建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与房屋单体验收阶段并联审批、消防审批实行电子化材料等措施,同时,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网企业(单位)直接申请或代建设单位申报,相关审批部门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并联审批,审批即时办理减少办理时间和程序。全力支持“两代表一委员”对住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9件,实现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3个百分百。办理12345热线交办件49件,办理率、办结率均有所提高,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5.牢固树立环保先行理念,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一是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加快建立完善再生**回收利用体系。现已编制完成**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一案两书”,积极申报专债资金,保障项目落地;完成一批(6个“两污”治理项目的谋划,在10月前取得可研批复以及获得项目代码),积极对****办公室,****储备库,积极申请国家中央资金预算支持。截至目前,县**内已安装97座垃圾回收分类亭,配置388只分类收集桶。二是十四五期间****处理厂1座,日处理建筑垃圾100吨,采用填埋式及**化利用的方式进行处理,计划投资5500万元。****处理厂1座,日处理规模60吨,已完成一案两书,****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三是大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按照“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的原则,我局于2023年8月31日录入平台并完成项目赋码登记,取得****(磨憨)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整治项目可研批复(项目代码:****),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污水处理,包括县城和集镇的污水收集处理,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污泥处置工程;生活垃圾处理及转运工程,包括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化利用工程,目前正在洽谈环保企业,进行商业**模式。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范围向农村延伸。目前全县8个乡(镇)****填埋场(堆放场),乡镇(镇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覆盖率100.00%,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排查整治,制定《**县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点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建专班进行排查,目前共发现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点113个,现已整治完成113个,清理农村生活垃圾254吨。四是依法依规从严治理市容环境乱象,持续对**县城各街道商户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截止目前,依法依规从严治理市容环境乱象,开展占道经营及流动摊贩整治,清理占道经营797起,流动摊贩1195起,清理夜间烧烤2起,口头劝说1992起,查处乱堆乱放4起,申请门头装修29起,处理投诉案件49起。

6.牢固树立产业为本理念,房地产业发展总体平稳。一是制定《**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住房租赁市场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和《关于开展“清廉** **行动”房地产保交楼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保民生、保交楼、保稳定”为首要目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有力推动解决逾期交房等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023年1-9月累计完成13.1120亿元,同比增长103.8%,商品房销售面积73048平方米,2023年一至三季度从业人员工资总额28099千元,同比增长2.2%;商品房库存总建筑面积57.1483万㎡,5356套(其中商品住宅面积为33.0890万㎡、3509套);二是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开展“清廉**”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清廉**”物业服务乱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领导小组对县**8家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共发现问题8件,已完成整改6件,正在整改3件。

7.牢固树立为民解困理念,民生实事持续保障。一是住房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县**域6个保障房小区,695套住房(其中人才公寓50套);共为引进人才配租保障性住房119人次,为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配租116人次。全县共对少数民族住房困难人群实施住房配租698人次。累计为农村转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住房保障144套,环卫工人15套;乡村教师51套、青年医生29套、国家重点优抚对象32套。二是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建设。聚焦重点难点,全力攻坚克难,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有效的举措,全面解决新增危房户的住房安全问题,持续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巩固住房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2023年,**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26户,农房抗震改造任务471户,截止9月底完工143户,竣工验收并发放补助1户。全县6286户低收入人群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住房已达到“安全稳固,遮风避雨”的目标。**县辖区农户共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农村危房改造18件,办结18件。三是加强租赁补贴发放监管。自开展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工作以来,**县累计发放租赁补贴资1530.47万元,发放户数10425户。根据《关于印发****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2022〕-71号)的文件,**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纳入**县一卡通政策,2023年上半年通过一卡通平台为114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发放租赁补贴16.7076万元,目前正在统计第三、四季度发放名单及相关材料,计划于12月初对第四季度补助人员完成全年补贴发放工作。

8.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质量安全措施有效压实。一是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2023年1-9月,**县房屋建筑工程在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办理质量监督注册17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9.96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9.99亿元。严格落实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签定法人授权及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承诺书17项,竣工验收备案(含永久性标志牌)8个项目,竣工备案面积10.55万平方米。10-12月预计办理监督注册7个项目。二是加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工作。2023年1-9月,受理****设计行政审查5个项目,并通过****设计行政审查项目5个,消防设计审查面2.39万平方米;受理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6个项目,备案面积8.91万平方米;备案抽查5个项目,合格5个项目。三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上,把质量监督工作与现场安全管理同步进行,加强了质量安全监管的力度,开展在建项目质量安全巡查、抽查85余次,下发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整改质量安全隐患109条。

9.树立风险防控理念,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和谐。一是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截至目前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对涉及当事人200余人进行普法宣传,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5次,120余人参加培训。二是落实好信访件的处理与答复工作。截至目前,共受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起48余人次。三是加大执法监督指导,提高办案质量。全面规范案件查处工作,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做到了专人填写、专人送达、专人负责、一案一卷、专人管理。下达处罚决定、送达回执、采集证言笔录、建档立卷等各个执法环节,都严格把关,符合依法办案,处罚适当,适用法律准确的要求。截止10月,下发《停工通知》3份,查处违法案件2起,立案2起,共计处罚金额654281.04元,程序到位,执法规范,至目前为止,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城乡建设股、建筑业管理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政策法规股和城市管理股。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本级)

2.****环卫站

3.****管理所

4.****监督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本级)

2.****环卫站

3.****管理所

4.****监督站

纳入****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16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6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22,908,270.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0,507,123.55元,占总收入的97.0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401,147.40元,占总收入的2.9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80,852,006.22元,增长197.7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882,547.70元,增长481.2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9,030,541.48元,下降82.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县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210,000,000.00元和增加**县南腊河县城段治理工程项目资金91,190,0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87,451,501.95元。其中:基本支出17,915,159.77元,占总支出的4.62%;项目支出369,536,342.18元,占总支出的95.3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3,145,771.86元,增长135.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66,144.40元,增长8.91%;项目支出增加221,679,627.46元,增长149.9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县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68,650,000.00元和增加**县南腊河县城段治理工程项目资金91,19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915,159.7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00,509.89元,占基本支出的9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4,649.88元,占基本支出的2.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536,342.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58,797,484.18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499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9,300.00元,主要用于**县派出干部跟班学习工作经费。

****801死亡抚恤42,461.8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抚恤。

****4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51,858,760.27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项目。

****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13,733.18元,主要用于刘显艳物件脱落、坠落损害责任纠纷一案赔偿和非税成本性支出。

****104城管执法188,856.68元,主要用于城市精细管理支出。

****199****社区管理事务支出428,618.00元,主要用于金汇大厦拆迁户过渡安置费。

****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3,000,000.00元,主要用于青年路东**线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399****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3,868,414.51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建设支出。

****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7,371,739.45元,主要用于勐****处理场隐患问题整治。

****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60,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南腊河县城段治理工程项目。

****999****社区支出64,666.67元,主要用于偿还**县城市供水工程利息。

****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集中****水库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05农村危房改造7,941,000.00元,主要用于**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797,247.99元,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工程补助。

****108老旧小区改造891,543.63元,主要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68,65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999其他支出31,19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南腊河县城段治理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507,12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26%。与上年相比增加69,882,547.70元,增长98.95%,主要原因是新增**县南腊河县城段治理工程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县派出干部跟班学习工作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78,37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681,085.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9%。主要用于磨憨集中隔离点项目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2,763,60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4%。主要用于**县南腊河县城段治理工程等市政项目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2%。主要用于**县集中****水库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364,755.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老旧小区改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31,1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0%。主要用于**县城镇老旧小区连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00.00元,决算为161,01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900.00元,决算为161,016.6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3,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01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3,900.00元,决算为161,016.6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自治州关于规范 “三公”经费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推进“三公”经费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实现“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目标,切实压缩“三公”经费规模。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化解以前年度债务,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快推进集中隔离点项目建设,公务用车往返磨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217.72元,增长160.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06,312.72元,增长194.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095.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化解以前年度债务,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快推进集中隔离点项目建设,公务用车往返磨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化解以前年度债务,疫情防控期间为加快推进集中隔离点项目建设,公务用车往返磨憨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为相关人员未及时报销公务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支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567.78元,比上年增加54,708.73元,增长26.45%,主要原因是增加参公管理人员,导致工会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2,973.97元;电费4,800.00元;邮电费9,600.00元;差旅费9,940.00元;工会经费40,183.9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19.89元;其他交通费用166,9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资产总额****47005.14元,其中,流动资产****08465.36元,固定资产****382.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75816.76元,无形资产2.00元(净值),其他资产****1338.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745.7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58.4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62.78平方米,账面原值5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6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789.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74,789.4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5,169.5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5,169.57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111

****公开表202********108031.xlsx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