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信〔2024〕195号
各县(市、区)、**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2024〕43号)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汇聚数字化转型优质**,带动我**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信息化局(**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拟在******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申报****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申报主体应在**市拥有本地化团队,有充足的技术服务力量、相关行业支撑能力,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且能够迅速响应试点企业现场服务需求,非在**市内注册单位需相关证明材料;
2. 运营、财务状况及信用良好,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 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2024年版)》等标准,并能够依据标准为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服务;
4. 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专业服务团队人员需20人以上),具备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所需的技术、资质、人员及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能力;
5. ****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分行业中小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数字化能力评估等数字化转型服务(需提供服务案例证明);
6. 服务商生态**能力良好,申报时需提供**的专业服务商名录和产品清单;
7. 为第一批试点城市提供服务,效果良好,获得企业所在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推荐的可优先考虑;曾为我市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供过数字化转型服务的可优先考虑;
8. 根据各行业服务商综合评分及本地服务能力情况,每个行业由专家组评定一家综合服务商。
二、征集流程
1.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则,择优确定。
2. 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库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服务商服务情况不定期调整。
三、相关要求
1. 请各相关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与申报,按要求填写《****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见附件1),并于11月8日前提交电子档材料(Word版和PDF版)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非在新注册企业向办公地点所在县(市、区)报送。
2.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企业申报,认真审核把关申报材料,将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企业择优推荐上报,并填写《****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附件2)。
3. 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11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汇****市政府办公大楼1450****办公室。
联系人:毛怡轩 联系方式:0373-****522
邮箱:****@163.com
附件:1.****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书
2.****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申报汇总表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