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市燃气技术专家库
候选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燃气安全综合治理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充分发挥专家在燃气安全管理、技术咨询、事故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市燃气行业管理水平,确保燃气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燃气技术专家库候选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征集范围
从事燃气生产、经营、设计、施工、监理、科研、教学、设备制造等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 、 专家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公正廉洁;
(二)热爱燃气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精神、扎实的专业知识、深厚的理论造诣和较强的决策咨询能力, 没有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
(三)具有燃气相关专业领域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燃气相关工作满10年;或具有燃气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熟悉燃气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 70 周岁(两院院士、特殊专才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工作职责
专家接受全市各级燃气主管部门统一调派,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四、申报程序
(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的方式,符合条件的专家都可以推荐或自荐,不设人员数量、地域、性别限制。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市燃气技术专家申报表》(见附件),将申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业证书、学术获奖证书等材料)报送至我局公用处,申报时间截至11月30日。
(二)资格审核。市级燃气主管部门对专家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评定申报人员资格能力、专业水**工作经验等,并按照择优原则拟定专家库名单。
(三)公示。对拟定的专家库名单按程序公示,经公示无异 议的,聘用为**市燃气技术专家并颁发相应证书。专家每届任期3年,根据专家履职及年度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续聘。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咨询等工作按照有关标准给予工作补贴。
五、有关要求
请各地、各相关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推荐、主动上报符合条件的专家,切实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到专家库中。联系人:孙立新,联系方式:****4760,邮箱:****@126.com,邮寄地址:**市**区观山路199****中心8号楼433。
附件: **市燃气技术专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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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市燃气技术专家申报表
| 姓名 | 性别 | 个人照片 | ||||||
| 出生年月 | 手机号码 | |||||||
| 身份证号码 | ||||||||
| 工作单位 | ||||||||
| 单位地址 | ||||||||
| 所在部门 | 职务 | 状态 | ||||||
| 所学专业 | 最高学历 | 职称 | ||||||
| 从事专业 | ||||||||
| 业务专长 | ¨安全检查 ¨教育培训 ¨燃气设计 ¨事故调查 ¨其他 | |||||||
| 工作简历 (从大学开始) | ||||||||
| 燃气生产、经营、设计、施工、监理、科研、教学、设备制造等相关工作主要业绩 |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上表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1、“状态”一栏填写在职、退休;
2、表格中内容填写不下可另附纸;
3、此表正反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