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13岳池县城至裕民(川渝界)段改建工程一期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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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513**县城至**(川渝界)段改建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招标人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改革局

批复文号

岳发改投资[2023]371号

建设地点

**市**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级公路5.6公里,路基宽度33.5米;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32000.0

类似业绩

公路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代理范围

设计、施工、监理等

招标代理费(万元)

合计:28.0
勘察:0.0; 设计 :2.0; 监理 :2.0; 施工:24.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计划招标时间

2024-10-24 00:00至2024-10-28 23:59

比选报名时间

2024-10-24 00:00至2024-10-28 23:59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申请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3个公路分类项目业绩。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公路分类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16000万元。(项目业绩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需提供招标公告和评标结果公示完整截图)4、拟派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拟配备人员应全部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1人具有工程管理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任职资格文件)。注:(1)以上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2)提供的执业资格信息应与《**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人员资格信息一致。5、申请人在《**省住房城乡建设数据共享平台》招标代理诚信分值95分以上(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官方网站查询截图)。6、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公司基本情况(如: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开评标室、档案室、监督室、监控录音录像系统等固定办公场所图片)。注:申请人应在本平台报名成功后根据上述所列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其中人员材料及业绩证明材料以比选系统可查询的信息为准,并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证明****公司及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163.com 电子邮箱,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识的或晚于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发送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53****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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