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重新批复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公司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我局于2023年8月31日以“隆发改〔2023〕108号”文件同意批复《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因项目总投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有变更,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同意建设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项目建设地点
**县岩茶乡龙滩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农贸市场,总建筑面积2122.37㎡,规划用地面积3288.16㎡,建筑占地面积684.68㎡,场地硬化322.57㎡,场地绿化610.22㎡,排水沟盖板30米,配套消防设施及水电安装等。
五、工程技术方案
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工程技术方案。
六、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
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及卫生消防措施。
七、项目招标
要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八、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
项目估算总投资581.9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4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21万元,预备费27.71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提前批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九、废止《关于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隆发改〔2023〕108号)。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并进一步增强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水平,防止再次出现变更调整现象。
附件: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招投标核
准意见表
****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办公室 2024年6月12日印发
附件
岩茶乡龙滩****农贸市场项目招投标
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第16号令)和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招投标方案,该项目的**工程必须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规范进行招标活动。 审批部门盖章 2024年6月1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