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象明乡至孔明山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养护)施工招标补遗通知(1)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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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古茶山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象明乡至孔**公路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养护)施工招标补遗通知(1)

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修改为“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以下任何一项能证明设备的产权属于投标人的均可:1.国产的设备需提供商业发票的扫描件;2.进口的设****公司出具的进口设备结算单或发票的扫描件;3.其他能够证明设备的产权属于投标人的有关材料的扫描件;4.相关设备的租赁协议书的扫描件,必须提供能证明****公司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相关的均做相应修改。

3.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本次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4.现已经重新上传《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

地 址:**县**原小磨线出口100****公路段内

邮 编:666300

联系人:**

电 话:182****4953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曼城一期B1幢6单元501号

邮 编:666100

联系人:李晨溪、杨倩

电 话:0691-****289、189****4066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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