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阳江)合作共建园港口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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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 转让方名称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 转让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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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园**生活配套区首期商务写字楼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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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02.21万元 人民币
20
2024-10-23
其他

1、标的现处于空置状态

2、标的位****工业园金港大道北边,写字楼项目用地面积16582.11㎡,建筑面积15381.34㎡,层数地下1层、地上12层。0-11层毛坯,其余楼层为精致装修。标的附近附近主要交通道路有诚信三路、金港大道等,交通出入方便;周边有中国物流、******公司、粤水电、****中心等公司企业,附近企业居多,人流较密集,公共及生活配套设施一般。

3、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房屋所在地房地产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4、本次转让标的按现状转让,房产不涉及抵押。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5、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现状、不动产权属变更登记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过户、权属变更登记等一切风险。

6、****中心对标的房地产的来源、品质、瑕疵等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包括已知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知瑕疵和风险)。标的房地产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也不得****交易中心作赔偿或补偿。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

7、本次标的转让涉及的其他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转让项目交易双方需按照《****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分别向**联合产权支付交易服务费用。

8、交易成交后,若因交易双方原因导致终止交易的,****中心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免除。

9、其他事项详见《资产交易合同》范本、资产评估报告(评字MK【2024】yjz-09001号)相关挂牌文件。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招标进度跟踪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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