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第五批)
原中标结果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8日
更正原因:包1原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现确定原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本包中标人。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包1中标结果
更正内容:
1.原中标结果公告内容:
| 包号 | 供货明细 | ||||
| 1 | 中标供应商 | **** | 成交金额 | 8,493,600.00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湘南 | 企业类型 | 小微企业 |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风力灭火机 | 宇森 | 符合招标要求 | 1 | ****600 | |
更正为:
| 包号 | 供货明细 | ||||
| 1 | 中标供应商 | ******公司 | 成交金额 | 9,484,520.00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丹丹 | 企业类型 | 小微企业 | ||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 风力灭火机 | 轩宏消防 | FLMHJ-XH | 1 | ****520 | |
2.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做修改。
三、疑问及质疑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萌
电话:0731-****5118
2、采购人
名称:****
地址:**市**区马王堆南路80号
联系人:唐振华
邮编:/
电话:0731-****112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市**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501室
联系人:李萌石赛子 张志勇
邮编:412000
电话:0731-****5118、173****1087
电子邮箱:****@qq.com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