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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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县均****活动中心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0-24 】
均****活动中心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均****活动中心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 一事一议及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均溪镇许思坑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24304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均****活动中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4304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被列入**省、**市或**县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欠薪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执行期间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9.该项目将严格依照《****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4]118号)进行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认定查处工作》。
3.10.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0月24日至2024 年10月30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 分(法定节假日包含),到 ********公司(**县均溪镇**路109号3楼)采用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预算书、电子文档及招标图纸等资料另行发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标书代写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K=10%) 。 标书代写
5.2定标办法: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00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现金提交形式(投标保证金用牛皮信封包封,并在包封上清楚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人签字)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书代写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递交地点:****招标办二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公共**交易网http://smggzy.****.cn****人民政府广告宣传栏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县公共**交易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均溪镇许思坑村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136****1773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县均溪镇**路109号3楼
联系人: 唐女士 电话: 138****1816
监督部门:****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89****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