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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文件规定,******司法所建设项目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了调查报告,报告主要信息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司法所建设项目
2、项目地址::**市**金**东雄新区
3、本次调查地块为******司法所建设项目,位于**市**金**,调查面积391.68m2。项目场地现状正在建设中,调查的地块历史状况为灌木林地、农村道路。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相邻地块为道路及居民区,本次主要对居民区生活进行调查。通过调查了解,各地块周边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掏至周边林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流入调查地块,不会对调查地块构成污染。因此地块周边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本场地内土壤环境风险可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0801)机关团体用地开发利用。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二、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刘工188****6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