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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教育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10-28,更正为:2024-10-29。标书代写
原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3.2.商务要求—4、付款进度安排:
1、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7.00%
3、货物验收合格满1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现更正为:
1、采购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货物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具体事项详见更正后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24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财政局。
联系地址:**市**区果城路13号二号楼6****办公室;联系电话:0817-****353。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3.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标书代写
名称:****
地址:**市**区茂源南路4号
联系方式:159****6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街13号绿地智慧城4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17-****3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秦老师
电话:0817-****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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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