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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XX型机主桨叶动平衡试验台建设基础项目
二、招标编号:****
三、澄清内容:
投标厂商应在投标文件****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技术许可协议或其他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制造厂商或****公司的公章,不能是合同专用章或投标专用章等)。标书代写
技术要求中的试验报告、检测报告或其它合格有效的证明材料等均在中标后随设备一起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如招标文件与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监督人:中共****委员会
招标人:****
地址:**市**区友协大街1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51-****380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保利****门市
联系方式:刘女士
联系人:0451-****0005转808
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