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取公告】旺苍县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苗种采购(岩原鲤、鲇)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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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取公告】**县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苗种采购(岩原鲤、鲇)

序号 公告事项 内容
1 项目名称 **县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苗种采购(岩原鲤、鲇)
2 项目受理编号 ****
3 项目概况 为补充我县天然水域水生生物**,通过增殖放流,改善水生生物种群结构,维护生物的多样性,实现“以鱼净水”“以鱼养水”,改善水质和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渔业增效和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此次放流珍稀濒危物种7万尾,标准淡水鱼广布种5万尾。
4 项目业主 ****
5



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以及良好的信誉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水生野生动人工繁育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目录内;标准淡水鱼广布种在**省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或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生产单位目录内。 4.具有鱼苗孵化培育生产设施和技术能力。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无效。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准备好苗种,同时提供苗种产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确保健康无病害、无禁用药物残留。在指定的时间将生产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苗种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交货和
其他说明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表
是否要求上传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明细 1.有效期内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水生野生动人工繁育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2.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等证照之一(加盖鲜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报价表(加盖鲜章)。5.农****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增殖放流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6.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
6 公开选取开始时间 2024-10-30 10:00
7 参与项目截至时间 2024-10-30 10:00
8 供货时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9 项目预算总价(元) 155000.00
10 成本指导价(元) 150000.00
11 货物名称 **县2024年渔业增殖放流苗种采购(岩原鲤、鲇)
12 参数要求 1.符合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2.苗种规格整齐,体质健壮,鳞片鳍条完整,无病无伤,色泽鲜明,活动力强, 体表光洁。规格合格率≥90%,伤残率、体表异常率分别≤5%,成活率≥95%。
13 ****中心咨询电话 0839-****809
14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 180****3978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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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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