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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 项目名称 |
**乌杨新区磨子产业园五万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5705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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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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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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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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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人 名称 |
工程 概况 |
合同 工期 |
质量 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 (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履约担保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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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函 |
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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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银行保函 |
保证保险 |
担保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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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项目总用地41563.61平方米(合62.35亩),**标准工业厂房50000平方米,配套****停车场、室外环境附属工程及水电通讯等公用设施。 |
540日历天 |
工程质量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2024.9.24 |
****10411.92 |
李朝洪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豫141********03021 |
****883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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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