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原财购诉决〔2024〕2号

其他-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县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康泰街东侧胜利**茂源 小区吉祥胡同55号
被投诉人1:******公司
地址:****广场西南角财富家园东门南50米
被投诉人2:****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地址:**县黄河大道中段
相关供应商1:**博实****公司
地址:**省**市**区迎宾路街道香山路110号 1号楼1单元8层804号
相关供应商2:**培兴****公司
地址:**省**市**区文化路街道**省**市 **区经三路66号1号楼403
相关供应商3:**市晨****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348****广场A 座21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1:中标单位**博实****公司提供虚假《供应商资格承诺书》谋取中标;**培兴****公司、**市晨****公司提供虚假的《供应商资格承诺书》谋取中标;****委员会未对各投标单位认真审查,未公平公正的履行职责。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我部门核查,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制,并且中标单位**博实****公司、**培兴****公司、**市晨****公司****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后,均向我部门作出回复函,****公司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本局认定投诉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
2024年10月23日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