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
| 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三批商业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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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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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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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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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并确定其为受让方。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并确认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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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本项目共8个标的,具体信息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三批商业租赁项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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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简介 |
西双版纳国际机场于1990年4月建成通航,1995年12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国家一类航空口岸,旅客吞吐量于2012年突破200万、2013年突破300万、2015年突破400万,2019年突破500万,2023年达到694万,**旅客吞吐量排名46位。2023年冬航季机场在飞航线75条(国内74条,国际1条),有27****公司在本场运营,通航航点共有57个(直飞46个,经停11个),日最高旅客吞吐量超过2.8万人次,预计2030年将会突破1000万人次。目前,西双版纳国际机场将对航站楼部分商业项目进行公开招租,共涉及商业项目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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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基本情况 |
转让方承诺名称 |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487609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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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杨女士 |
联系电话 |
069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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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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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交易所****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资产租赁(经营权有偿转让)公告信息。本转让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本转让方转让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转让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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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按现状分标的转让。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若意向受让方报名标的的资格条件中有品牌要求,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须提供品牌的商标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商标续展注册证明、商标转让证明、注册商标变更证明等)及提交《品牌承诺函》(详见附件下载)。意向受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中核定使用商品须与标的业态及经营范围相符,品牌门店证明材料需与报名标的的业态和品类相符。项目成交后,按投报的品牌签订合同,并开展后续经营活动。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转让方书面审批同意,受让方不得更换品牌。标书代写 四、本项目【标的7】为“一标多点”打包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报名该标的时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一经报名就默认对标的内所有点位进行了报名,不得拆分,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二)若产生竞价,意向受让方仅须对系统显示的价格进行报价,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将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同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各点位受让价格: 1.平均加价幅度=(最终报价-挂牌底价)/点位数,保留整数。 2.成交价=该点位挂牌底价+平均加价幅度。 【标的7】成交后,受让方按上述标准确定的成交价格共签订一份合同。在合同履行期内,若受让方提前退租的,须对整个标的内所有点位进行退租,不得只退租部分点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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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于公告期间至被确认受让资格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四、意向受让方未被****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根据《****集团****公司“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列入黑名单,且目前不存在欠付机场相关费用。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三批商业租赁项目明细表》之资格条件。有品牌要求的,还须符合附件之《西双版纳机场航站楼招租品牌定位》相关要求。 六、意向受让方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集团及西双版纳机场相关领导、经办人员存在重合的。 七、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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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 易 条 件 |
出 租 条 件 |
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三批商业租赁项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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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履约条件 |
一、费用结算方式:受让方应按《综合**使用合同范本》之结算条款相关规定完成合同费用结算,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 二、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和费用:本次转让中涉及的有关税收和费用,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或其约定缴纳,规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则由受让方承担。 三、受让方应在合同期满、中止或解除后严格按《综合**使用合同范本》约定的时间,拆除经营场所内的装修并恢复原状,拆除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受让方应与转让方签订《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详见附件下载),在后续经营过程中不得违反相关要求。标书代写 五、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综合**使用合同范本》(详见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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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说明: 1、在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按以上“交易条件”为基础与转让方签订《综合**使用合同范本》,任一方均不得改变上述交易条件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受让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2.在确定受让方【30】日内,受让****商铺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含实景效果图)、平面布局图、水电负荷数据等。 3、转让方需向受让方移交经营场所,若因机场运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功能区调整、业务流程变更等)、整体商业**规划、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等因素,致使转让方无法确定30日内向受让方移交经营场所的,受让方需在转让方书面通知时限内接收经营场地。出现以下情形的,转让方可取消受让方的成交资格或单方终止合同。 (1)若非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未在确定受让方30日内接收经营场所的,其成交资格将被否决,且不退还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2)若因转让方原因无法在确定受让方30日内移交经营场地的,在转让方向受让方发出接收经营场地书面通知后,受让方逾期超过10日不接收经营场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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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服务费 |
被确定为受让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受让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云交所《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受让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受让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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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受让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云交所提供),《合规及廉洁自律承诺书》《禁止转租分租承诺函》《免租装修期承诺函》《经营场所调整及物业配套条件确认承诺函》《品牌承诺函》。以上文件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具体详见附件; (二)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三)《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三批商业租赁项目明细表》之资格条件中明确的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交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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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邮寄地址:**省**市**区**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0871- ****5456 王经理 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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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 证 金 设 定 及 处 置 方 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保证金支付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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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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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金额(元) |
详见《西双版纳机场2024年第三批商业租赁项目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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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如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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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置方式 |
一、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经转让方确认后,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系统显示价格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其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价款或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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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项目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转让项目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应对转让项目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转让项目标的、****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等,在对项目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租赁费(固定经营权费)单价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转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对项目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等即时通讯、口头、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项目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转让项目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规定时间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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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以上附件请自行查阅,报名时无须上传 云交所报名资料及收费标准: 云交所报名资料(意向受让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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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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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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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王经理 |
咨询 电话 |
0871-****5456 |
咨询 时间 |
工作日 9:00至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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