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山大道交汇处(县公安局北侧)A、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审批
广西-钦州-灵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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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局北侧)A、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4-10-24 17:41
项目名称 **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局北侧)A、B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2024-10-24 17:41 至 2024-11-08 17:41
行政区划 **壮族自治区-**市-**县 地块面积(m2) 67509.56
工业活动历史 活动历史 无工业活动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壮族自治区**市**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大******局北侧)
经度 109.272599 纬度 22.390342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4-10-01 至 2024-10-18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陈彤彤 单位联系电话 152****6640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陈彤彤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2****6640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陈振浩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9****8000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壮族自治区**市**县三海街道新光路397号
报告主要结论

**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局北侧)A、B地块坐落于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大道交汇处,2个地块相连,总占地面积为67509.56m2(约101.2644亩)。其中地块A占地面积为39037.11m2(约合58.5557亩);地块B占地面积为28472.45m2(约合42.7087亩),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272599°,北纬22.390342°。

地块规划以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由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地块调查原为****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除了小部分区域存在被临时占用历史外,未被扰动区域主要分布自然林木和杂草,不涉及农作物种植。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桂环规范〔2021〕2号)中相关规定,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本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及历史上无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调查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源,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县三海街道荔香大道与灵******局北侧)A、B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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