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新区“百千万工程”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区“百千万工程”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新区“百千万工程”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新区“百千万工程”博贺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博贺渔港经济区二期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1日 9时0分 | |||||||
| 评标情况 |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商务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过程均能达到并满足审查标准的基本要求,初步评审获得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五名投标人为入围定标候选人。 定标委员会采用本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采用票决定标法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推选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 |||||||
| 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 合格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拟派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 | |
| (主)****,(成****勘察院有限公司 | 911********8542792 | ****2050.00元 | 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保证本项目所有图纸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730日历天。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计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方案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方案批准后60日历天;施工图的设计同期为初步设计批准后6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05439-8/7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05439-10/8 业绩情况:/ | 周雷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200****3635 业绩:/ | |
|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6********5333358 | ****8105.00元 | 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保证本项目所有图纸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730日历天。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计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方案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方案批准后60日历天;施工图的设计同期为初步设计批准后6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02462-6/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02462-10/2 业绩情况:/ | 吴旭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201****0784 业绩:/ | |
| ******总院有限公司 | 911********203300M | ****6220.00元 | 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勘察设计工作并保证本项目所有图纸均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 730日历天。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起计60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设计工期:方案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初步设计周期为方案批准后60日历天;施工图的设计同期为初步设计批准后60日历天。 | 资格情况: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01242-10/10;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01242-10/1 业绩情况:/ | 姚志杰 | 资质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140 业绩:/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新区博贺湾大****花园6号302房 |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电话 | 0668-****301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管理委员****交通局 | 联系电话 | 0668-****030 | |||||
| 联系地址 | **省**市**区电城镇博贺大道1号保利办公区六栋1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00时00分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说明: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