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评审询比采购公告
2024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评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评审
采购项目编号:****
1.2 采购人:****
1.3 采购代理机构:****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4年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评审,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文物保护资金管理办法》《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文物局需对使用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一般项目、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进行预算评审。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要求:****公司根据提供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方案、预算等资料,运用市场调研和综合评审相结合的评审方式,重点对项目预算合理性进行评审,并出具预算评审报告。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近年内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网页查询截图;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市**区亲贤街园梅源商务1503号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请将标书款汇入下列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
收 取 人:****
开户银行:****公司**狄村街支行
账 号:200********04457
行 号:313****06097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上午09时30分(**时间),开启地点为**市**区亲贤街园梅源商务1503号。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标书代写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协会/**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学府街41号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亲贤街园梅源商务1503号
联系人:胡先生、郝女士
电话:178****0505、152****4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