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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局2024年全局民警、辅警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4日
项目概况
****分局2024年全局民警、辅警体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北路48号银泰大厦B座90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分局2024年全局民警、辅警体检项目
预算金额:230.84万元
最高限价:230.8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及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评标结束之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标书代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事务所审计的完整企业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银行出具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管理部门出具)。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医疗机构****卫生局的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且具有多家门店(门诊 部),则须提供以下资料:①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门诊部)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上一级法人单位(即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出具的加盖上级单位(即该专业健康管理(体检)机构)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②****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供应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标书代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4日到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北路48号银泰大厦B座901-1室)。
方式:现场方式: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市**区**北路48号银泰大厦B座901-1室)购买。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4年11月14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北路48号银泰大厦B座901-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二纬路34号
联系方式:139****4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北路48号银泰大厦B座901-1室
联系方式:022-****3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莉萍
电 话:022-****3109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标书代写
**** 2024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