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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办公厅 ****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等相关规定,****受****委托,对**镇建成区胡家文**侧等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收储补偿项目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1、项目名称:**镇建成区胡家文**侧等区块国有土地上房屋收储补偿项目
2、项目地点:**镇
3、项目内容:为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推动古镇**,根据**古镇控制性详细规划,需对涉及区块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收储,特实施本项目,收储范围为3个区块,一是**镇胡家文**侧(原酿造厂区块),二是中南西**侧(原供电所及周边私宅)、**卫生院及周边房屋。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84处,总建筑面积约2.36万方。其中涉及私房77处,建筑面积约5800平方米;涉及公房5户,建筑面积为310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2处,为原**供电所、老三院地块,土地面积为15.88亩,建筑面积为1.78万方。
4、征求意见对象: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
5、征求意见内容:①拟决策项目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②拟决策项目对当地村民生产生活的影响;③拟决策项目对社会稳定的影响;④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与建议。
6、评估单位:****
联系人:杨毓烨 联系方式:133****0058(微信同号)
7、自公示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提出对本项目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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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