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迎客大桥专设航标管护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0元/每年,三年合计300000.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项目内容:迎客大桥专设航标管护项目
2、服务期:三年,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三年期届满(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航标维护管理机构没有市场化。
2.**********事务中心****事业单位,是**市内河唯一航标维护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东江观音阁至老隆船闸,****水库航道新港至留洞(回龙镇)、锡场、斗背,**至奇松岛,鱼苗场至立溪,**江大坝至**(半江镇)的航道、航标养护及老隆船闸维护。承担航道、航标巡查等养护管理工作,航道测绘工作,提供航道通航条件信息,收集航道水文信息、涉航建筑物信息,以及与航道通航有关信息及变化情况,专用航标设置、养护、迁移、撤除等与航道相关的技术管理工作。
3.**市迎客大桥专用航标的设置也是委托该单位实施。
4.依据《****中心航标养护管理办法》(粤航道〔2023〕183 号)第三条第3款、《****关于印发2024年度航道养护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航道函〔2024〕180号)及航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航道所是**市辖区内唯一航标维护管理单位。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采购供应商:******航道所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省**市江东新区**村石下老河紫路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小组综合意见:
依据《****中心航标养护管理办法》(粤航道〔2023〕183 号)第三条第3款、《****关于印发2024年度航道养护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航道函〔2024〕180号)及航道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证明,******航道所是**市辖区内唯一航标维护管理单位。
经论证,专家一致认为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况,同意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止。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
地址:**市**区凯丰路6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011
传真:0762-****011 邮编:517000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面昌盛街东边(昌盛街 116 号)四楼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62-****818
传真:/ 邮编:517000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