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村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标段编号:****
一、招标概况
白鹤村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于 2024.****.10 日在**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和**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4.****.24日****交易中心开标,并于2024.****.24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白鹤村乡村**示范点建设工程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公司 | ****集团有限 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144.01 | ****732.00 | ****000.00 |
| 质量目标(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D****38482 | D****88538 | D****34548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13]008851 | (鄂)JZ安许证字[2017]016359 | (鄂)JZ安许证字[2011]006185 |
| 拟派项目经理姓名、执业资格名称、专业、级别及证书编号(如有) | 柳洋、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01744 | 万玉娇、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76262 | 杨丽、市政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鄂242****69033 |
| 类似项目业绩信息 | 无 | 无 | |
| 获奖信息 | 无 | 无 | 无 |
| 其它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28至2024.****.1(**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市**区**街道白鹤村甫兴街
联系人:陈丹
电话(传真):135****389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银桂路香缇郡1栋B座6层
联系人:陈娇、谢佳慧
电话(传真):0715-****636 189****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