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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补充公告
2024-10-25****拟对拥有的****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分别于2024年2月26日及6月7日在《**日报》刊登了处置公告、处置补充公告,现调整处置基准日并披露债务人因破产被注销,债权详情如下:
| 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 | ||||||
| 债务人名称 | 债务分布地区 | 债权本金 |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等合计金额 | 代垫费用 | 合计 | 担保措施 |
| ****公司 | **省**市 | 50,000,000.00 | 77,104,167.00 | 611,708.00 | 127,715,875.00 | 1.担保人:****集团有限公司、朱军 2.抵押物:**福来喜得****公司拥有的机器设备及面积40541.64平方米的工业土地提供抵押担保。 |
一、债权资产信息公告清单
上述列利息、违约金及罚息暂计算至基准日,具体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上述资产情况可能存在瑕疵,须意向购买方自行调查判断。
二、拟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对公告清单中的债权进行公开处置(组包或单户),处置方式包括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等。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25日起至10月31日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请有意向的竞买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向我方提供书面的意向购买函。
五、特别提示及声明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赵先生、朱女士,联系电话:0971-****304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9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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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