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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受****的委托就**县沤江及八条支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就本项目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现更正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本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此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1)招 标 人: ****
地 址:******政务中心九楼
联 系 人:钟女士
电 话:0735-****106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湖区万华路101号
联 系 人:李浪勇、袁进波、廖诗东
电 话:0735-****777、139****8889
电子邮件:****@qq.com
(3)监督机构:****环境局**分局
电 话:0735-****605。
| 文档附件: |
| **县沤江及八条支流生态缓冲带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变更公告(第2次)相关附件.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