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片区**村改造项目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区****片区**村改造项目地块二地块三位于**市**区高庄街道曹家庄村西南侧,地块二地块三北侧、东侧均为曹家庄小区,南侧为农田,西侧为高庄村。****中心坐标为:东经117.64745°,北纬36.18138°。调查地块分为两个地块,地块总调查面积19674m2,其中地块二占地面积3368m2,地块三占地面积16306m2,地块二原为曹家庄村、高庄村民宅、农村道路,目前为荒地,地块**为曹家庄村、高庄村民宅、部分农田及农村道路,目前为荒地及部分民宅,原土地使用权人为曹家庄村、高庄村。地块目前处于土地征收阶段,拟规划为居住用地。
根据《****生态环境厅******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中强调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需要积极组织和督促地块使用权人等相关责任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地块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通过对地块曾经开展的各类生产活动,特别是可能造成污染的生产活动进行调查,弄清原址地块土壤污染和遗留工业固体废物的基本状况,对地块土壤、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分析,确定造成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污染因子、污染范围、污染程度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属性。本次调查地块属于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地块,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4年9月,****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对**区****片区**村改造项目地块二地块三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调查。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地块历史发展状况、各个历史时期生产土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分析地块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依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要求编制了《**区****片区**村改造项目地块二地块三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经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可能的污染源对地块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根据土壤快速筛查结果,快筛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铬、有机物总量快速监测数据均与对照点相当,土壤质量状况良好。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根据规划进行开发利用。
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78****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