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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粤环函[2017]1945号)和《****环境局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穗环〔2020〕10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从即日起,对《****年产软胶囊8亿粒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灵芝孢子油前处理工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全本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形式提供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年产软胶囊8亿粒改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灵芝孢子油前处理工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镇**大道8号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2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文件下载链接:https://pan.**.com/s/1J9wyAqo9-_rRKbcjM3E7CA
提取码:i530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20-****0014
联系地址:**市**区**镇**大道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