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采购需求变更等,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澄清:
问1:
根据我司对市场仪器及铁路探伤仪器的了解,任何厂家制造生产的检测仪器都应有相对应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制造生产厂家在取得相应的检测报告后才能上市销售,但贵司在谈判资格条件中并未提及投标人需出具制造生产厂家提供检测报告。是否意味着市场三无产品也可以来参与贵司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答1:
此次为探伤仪配件采购,非探伤仪器采购。探伤仪器配件采购资格条件按采购方案执行。
问2: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投标法》第二章第十八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司想请教是否没有相关业绩的单位或企业也可以参与贵司组织的竞争性谈判活动
答2:
此次配件采购方案已经明确了具体的资格条件,按相关条款执行即可。
问3:
“投标人可提供功能完全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或厂家)并能互换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或厂家)的产品。”关于此条款我司想咨询贵司是如何判定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功能不改变整机的各项功能,且能保证正常使用又是如何判断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产品的,有无判定依据
答3:
采购方技术规格书对投标方产品提出了明确要求,投标方需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满足相关要求可参与竞标。
问4:
“互换配套对照表及承诺书”我司咨询贵司是否按照此互换配套对照表承诺书填写盖章后,就可以推翻资格条件和技术规格书的规定,书面承诺符合贵司标准供货请问贵司如何确保互换的产品的质量品质。又如何保证互换后可以正常使用,不改变整机的各项参数。如按此条款贵司是否助长了那些扰乱市场的投标人
答4:
采购方技术规格书对投标方产品提出了明确要求,投标方需确保所提供的产品满足“互换配套”相关要求可参与竞标。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公司
详细地址:**市**区**路529****饭店
联 系 人:钟 工
联系电话:027-****9116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