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增资越南光学镜片及镜头厂项目备案的通知
赣发改外资〔2024〕808号
**市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增资越南年产2亿片光学镜片、1000万颗光学镜头生产线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饶发改财外字〔2024〕7号)收悉。根据《**省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赣发改外资〔2018〕565号),对****增资越南光学镜片及镜头厂项目(具体情况见背页)予以备案。本通知书有效期2年。
项目实施过程中,按规定需要履行变更、延期等手续的,请及时向我委提出;发生重大不利情况的,请按规定向我委提交重大不利情况报告表;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威胁或损害我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请在项目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完成情况报告表。
如对本通知书持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委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10月25日
| 一、项目名称 | ****增资越南光学镜片及镜头厂项目 | ||
| 二、投资主体 | **** (信用代码:913********525464H) | ||
| 三、投资地点 | 直接目的地 | 越南 ** | |
| 最终目的地 | 越南 ** | ||
| 四、项目总投资 | 500万美元(3625万元人民币) | ||
| 五、**投资额 | 按美元计价的金额 | 500万美元 | |
| 实际使用币种和金额 | 500万美元 | ||
| 六、**投资额构成 | |||
| 企业自有资金。 | |||
| 七、项目主要内容和规模 | |||
| ****已出资490万美元在越南投建年产2亿片光学镜片、1000万颗光学镜头厂,已完成土地购置、厂房装修、部分设备购买等,即将试生产。 此次,公司拟增资500万美元继续用于项目建设。其中430万美元用于建设5200m2的办公楼、宿舍等、30万美元用于采购下摆研磨机、芯取机等20台(套)生产设备、10万美元用于支付设备运输安装、30万美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人员工资等运营流动资金。 | |||
| 八、备注 | |||
| 项目代码:****。 ****投资490万美元越南**年产2亿片光学镜片、1000万颗光学镜头厂项目已经我委以赣发改外资〔2023〕807号许可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