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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一、经研究决定恢复蕉溪住宅小区(地块三)(二次)招投标活动,并发布通知如下:
1、本项目开标时间调整为:2024年10月31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委员会办公楼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9 时 30 分前。标书代写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按原公告及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 **县雷峰镇蕉溪安置理事会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