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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地编号: | ****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590754公顷 | 宗地坐落: | **规划公共通道,南至青云路,西至止园路,北至规划公共绿地、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 | ||
| 年限: | 70年 | 土地用途: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三类)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305939万元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1.公共服务设施:145-20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25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包括:市区级文化设施2000平方米(该文化设施功能与**路街道相关设施功能形成互补,结合开发街区是原**眼镜二厂的历史,****博物馆);老年活动室200平方米;文化活动室100平方米;居委会200平方米。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应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且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上述公共服务设施产****人民政府,****政府调配使用,统筹安排。 2.公共通道:145街坊内,根据现状通道的线型设置一条连通**北路和青云路的公共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6米,应确保通道连贯并24小时开放。 3.受让人应结合周边道路考虑145-20地块架****电站的结建或兼容工作,具体规模以供电部门意见为准。 4.本地块内中小套型住宅建筑面积不得低于该地块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5%,计21897.73平方米以上(中小套型住宅设计建设标准为: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小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10平方米、高层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20平方米)。145-20地块与146-07地块住宅中小套型比例指标可在两地块间相互统筹。 5.全装修住宅面积占**商品住宅面积(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比例为100%。 6.出让宗地**商品住宅装修标准不低于4000元/平方米(集采价)。 7.根据《关于**区部分旧改商品住房项目配建5%保障房统筹平移方案的复函》内容,在满足按照不少于5%配建的保障房总面积不减少,总套数不减少的前提下,同意将该地块配建5%保障****社区C070202单元304-10地块(258街坊)内集中建设。 8.根据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配建有关要求,该地块住宅物业建筑面积自持比例为0%。 9.145-20地块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根据《**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配置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用房。物业用房、业委会用房权属属业主所有,其余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本市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用成套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 10.地块可设置少量商业,****便利店、连锁药店、餐饮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业态,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具体以审定方案为准。若有配套商业,须由受让人统一招商运营。 | ||||||
二、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0月29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单位地址:**市**区大统路480号
邮政编码:200070
联 系 人:于静
联系电话:021-****2188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