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昆玉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审批
新疆-和田-皮山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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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公司
916********4384335郭良松
边龙祥**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市
**市屯垦东路230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D4420-D4420-电力供应
**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
经度:79.2124,79.21241,79.21086,79.19429,79.12577,79.11903,79.11928,79.11889 纬度: 37.20328,37.20375,37.20637,37.21612,37.21739,37.22287,37.22959,37.23246****环境局
2023-06-21
和地环审〔2023〕77号
2554
50.5****公司****公司
916********4384335中冶****公司
911********95169X3******公司
****0191MA1YNWMG3B2023-10-20
2024-09-232024-10-23
http://www.****.cn/html/xj/gb/tzgg/****0923/214********923****000001.s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 (2)****220kV变电站~**升压汇集站线路工程,路径全长11.5km,单回路架设,线路全线使用铁塔29基,导线型号为2×JL3/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1)**变22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在**220kV变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至**升压汇集站。 (2)**升压汇集站~**变22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全长10.18km,全线单回路架设。导线采用2×JL3/G1A-630/45型钢芯铝绞线。本期建设杆塔29基(除**变进线终端塔采用双回塔外,其余均为单回路铁塔)。线路运行后命名为“220kV昆章I线”。
本期220kV线路路径长度比环评阶段减少了1.32km,立塔数量一致,线路路径与环评阶段保持一致,线路发生偏移的距离较小(最大偏移距离约50m),无超出500m的情况。路径长度减少主要是由于环评阶段长度为估算距离,留有裕度。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220kV送出工程220kV送出工程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就地焚烧。 2、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C标准后,用于项目区的荒漠灌溉,禁止外排。施工废水简易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场地,不排入附近水体。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电站选用低噪声设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铅酸电池、事故油收集暂存,****公司处理。危险废物暂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1、施工过程,部分地段采取硬化措施降低运输扬尘;施工场地土方堆置区域采用篷布进行覆盖,减少扬尘。施工场地遗留的包装物等均统一收集,清理,现场无残留。 2、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废水,用于场地抑尘,****电站间隔扩建不新增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产生量,本工程建设对周围水环境没有影响。 3、工程施工期间控制施工机械的使用时间及维护保养,无夜间施工情况。****电站间隔扩建围墙外昼、夜测量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线路沿线代表性监测点处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4、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均已清理,统一收集外运。本工程为线路工程,不新增废铅酸电池、废事故油。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均在塔基周边进行了平整、压实。塔基施工区及牵张场等已采取土地平整措施。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你单位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理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以及施工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公司****管理部门,可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投标和工程监理中已纳入环保资金费用、环保措施的内容,明确各项责任人;加强了对周围生态环境保护的环境管理工作,明确了施工单位的环保职责措施。项目建成前已委托项目环保验收工作,环保验收单位在工程投运后及时开展验收调查并委托开展了验收监测。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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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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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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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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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加强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因地制宜、有计划施工,避免不必要的生态破坏;在塔基基础及杆塔等施工完毕后,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塔基基础周边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压实,以减少水土流失;对作业区、牵张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和重建,尽可能早地恢复遭受破坏地段的自然环境。对于不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段,施工结束后应压实整平,待自然恢复。对植被发育欠佳且具备人工恢复条件的塔位,在运行期可播撒草籽恢复植被。建设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对报告表及批复中要求的保护措施积极落实。施工期间对施工单位提前开展环保工作宣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塔基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塔基周边进行了平整,压实,对施工作业区域及牵张场采取了铺垫,控制扰动范围等措施,同时在施工结束后对地表残留的包装箱、模板、未利用的螺母等进行了清理。对线路沿线施工临时便道、牵张场、跨越场等临时占地的区域及时开展了土地平整和恢复工作。线路沿线为戈壁区域,植被极其稀少,现场以土地平整及砾石压盖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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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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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做好电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合理布置、线路避让等有效措施,****电站和输电线路沿线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工频电场强度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暴露限值。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执行《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10kV/m的标准限值。**220kV变电站间隔扩建侧围墙外5m、地面1.5m高度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353.7V/m~366.9V/m,工频磁感应强度测量值在0.115μT~0.144μT。测量结果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50Hz)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4000V/m和100μT)。本期220kV昆章一线#15-#16监测断面处工频电场强度测量值在164.5V/m~2926V/m;工频磁感应强度在0.098μT~1.044μT。监测断面的工频电场强度最大测量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林、牧草地、畜禽饲养地、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Hz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kV/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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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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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