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县)2024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河南-濮阳-范县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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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4-1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786传真:0393-****836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金堤路东段产业大厦办****分局六楼607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0月28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编制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县城新区东2km、S302**200m****处理场内

****

****在**县城新区东2km、S302**200m****处理场内建设**生活垃圾处理及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市******公司

1、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组织废气为筛分车间恶臭、粉尘、****处理站有组织恶臭。筛分车间恶臭、粉尘经“水洗+化学洗涤+生物洗涤塔”组合工艺对臭气进行集中净化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站有组织恶臭经1套“化学洗涤+生物洗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废气通过除臭帷幕、洒水车及车载远射程高压风炮进行喷雾处理,同时根据臭气分子浓度定时定量喷洒植物除臭剂,有效控制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渗滤液、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现有收集管道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水务****公司进一步处理;****处理站“预处理+三级DTRO”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至**水务****公司;车间地面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排水沟导排进入污水收集池,通过污水抽排泵汇入渗滤液调节池,****处理站“预处理+三级DTRO”组合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市政管道排入至**水务****公司。外排废水应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24)中表4标准及**水务****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固废应妥善处置。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筛上轻质物、腐殖土、无机骨料及坑底淤泥、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发电厂处置;筛上轻质物就近送至******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腐殖土送园林绿化使用;无机骨料及坑底淤泥用作各类市政工程填方。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网络公示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