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公司
所在地:**省**市
债权总额:45,542,166.05元(截至2024年9月21日)
债权情况:********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截至2024年9月21日,债权资产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9,000,000.00 元,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26,416,866.05元,垫付费用为人民币125,300.00元,债权合计 45,542,166.05元。
债务人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456083;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彭成远;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1999-03-12;登记状态:在营(开业);住所:**市**区兴苑路中段千禧龙庭小区乐沨轩一楼;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一汽轿车品牌汽车销售;汽车装饰美容。
抵押情况:抵押物一为**千禧龙****公司名下**市****社区D1幢第3层商铺,面积1469.9平米米;抵押物二为寻甸瑞****公司位****办事处**路土地使用权(商业用地,面积17379.26平方米)。
保证情况:该债权由谢剑辉、彭成远、朱仕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诉讼情况:已申请强制执行。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10个工作日。
我分公司拟对外转让上述债权,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赵先生
联系电话:0871-****8551、****4088
传真:0871-****4488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26层
邮政编码:650100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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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