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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生态环境厅 ******厅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县国土空间规划 中心**土地使用规划图》(2021-2035年),该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因此,本地块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基本情况
贺庄村开发项目地块位于**省**市**县**街道**街以西,二干渠以东,民生城市主人小区以南,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为116.245147°E,36.360812°N。调查地块面积96478平方米(约144.72亩)。
二、调查方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报告编制等。具体工作内容和过程详见附件。
三、调查结论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从环境质量的角度分析,可满足下一步开发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