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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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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00.00 | 1(项) | ¥75,000.00 |
按照第四章报价文件格式做成一份响应文件,扫描成PDF格式文档,指定时间内上传在询价平台中。
1.成交供应商提交行政部门审批合格手续后,在采购人在场情况下当面展示交付成果,双方签字确认。
2.本项目所有服务交付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验收报告模板拟定验收报告,向采购人申请验收。申请验收材料包含:验收报告一式四份、项目结算金额发票、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
3.采购人在收齐验收申请材料,并经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组织3****小组进行验收。
4.验收小组所有人均签字同意验收合格后才算作是本项目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成果所需要的服务资料等齐全;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6.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交付成果未达到询价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项目验收所产生所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性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该项目最高限价为75000元)。
本次报价所需材料费、服务费、运输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服务期间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交钥匙工程),采购人不再补偿。
本项目总投资61480万元,总建筑面积89688.66㎡(其中,综合楼67018.53㎡,体育馆19695.48㎡,运动场看台2974.65㎡)。综合楼拟计划工期700天,体育馆拟计划工期490天,运动场看台拟计划工期310天。采购人将视资金筹措情况,同时或者分批次开工建设综合楼、体育馆以及运动场看台,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以上工期情况对本项目验收带来的影响,一并纳入报价。
(一)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需备注为“****履约保证金”)。
户 名:****学院
开户行:中国银行****坡支行
账 号:111****95151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校区三期建设工程续建项目三栋建筑全部取得行政部门颁发的联合验收备案证,并最终取得行政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后,经成交供应商申请,采购人按程序全额办理无息退款。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服务成果;
2)成交供应商拒绝按合同要求服务;
3)成交供应商违反廉政规定;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法转包分包;
5)成交供应商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如成交供应商未按询价文件、响应文件、合同中的规定履行义务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在取得方案行政许可手续后,经采购人确认无误,支付合同金额的40%。
2.**校区三期建设工程续建项目完成竣工验收(三栋建筑全部取得行政部门颁发的联合验收备案证),成交供应商编制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组织完成验收工作且最终取得行政部门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的结论后,支付合同金额的60%。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