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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司《****关于**白洋—**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宜供发展〔2024〕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用电需求,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根据**电网“十四五”规划,同意建设**白洋—**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高新区、**区。
三、工程建设总规模为:
1. **白洋—**线路4.2公里,其中单回角钢塔线路3.53公里,利用顾家店—**110千伏线路廊道改建双回角钢塔双回挂线路2×0.4公里(与杨家湾—古老背110千伏**支线共塔),导线2×JL3/G1A-240/30,**单回电缆线路0.27公里,电缆型号ZC-YJLW03-64/110-1×1600。
2. 将杨家湾—古老背110千伏白洋支线改进**变,形成杨家湾—古老背110千伏线路**支线9.53公里,其中**单回角钢塔线路1.2公里,利用白洋—**110千伏线路双回角钢塔双回挂线2×0.4公里,导线2×JL3/G1A-240/30,利旧110千伏湾古线白洋支线7.93公里,导线LGJ-150。
3. 还建顾家店—**110千伏架空线路0.53公里,其中单回角钢塔线路0.21公里,双回角钢塔双回挂线2×0.32公里,导线2×JL3/G1A-240/30,电缆线路0.07公里,电缆ZC-YJLW03-64/110-1×1600。
4. 拆除110千伏架空线路0.7公里,双回路角钢塔3基。
5. 沿**110千伏架空线路架设48芯OPGW光缆6.38公里,沿110千伏电缆线路敷设48芯无金属光缆0.34公里。
6. 白洋110****电站更换110千伏**出线间隔内隔离开关1组、110千伏线路光纤差动保护1套。
7. **110****电站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2个,完善110千伏分段间隔1个。
8. 建设相应系统二次工程。
四、该工程总投资2528万元,资金****银行贷款,工程总工期约1年。
五、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采取委托招标方式对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等进行公开招标,请严格按照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开展招标工作。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评价等相关手续,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项目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相关手续。项目建成投产后,及时组织开展项目竣工验收。请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配合投资主管部门强化项目建设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八、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