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新媒体营销实训室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10-28 17:39
项目编号: XZP202****800385
项目名称: 新媒体营销实训室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新媒体营销实训室(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规模 |
新媒体营销实训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 范围 |
新媒体营销实训室;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书代写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2024-10-29 09:00 至 2024-11-04 17:00 |
| 获取方式 |
(1)获取方式:本项目获取网址为:https://njsnzx.cn/#/detail?id=902;凡有意参加者,请于上述时间内登录网址根据平台提示完成下载或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下载者无须办理CA锁、本项目平台使用费300元(平台费用一旦缴纳无法退回)。下载者应充分考虑信息检查、资料上传、确认所需时间,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操作为一次性工作请确认信息后再提交,若有需要查询获取状态可用注册手机号登录网址:https://njsnzx.cn/查询。 (2)**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电子标服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4-11-19 09:30 |
| 递交方式 |
**市**区**路99号12楼1212室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 |
2024-11-19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路99号12楼1212室 |
其他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新媒体营销实训室 2.项目编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6.6万元; 5.最高限价:26.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6.采购需求:新媒体营销实训室,包括:实训室软、硬件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 (二)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四)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加盖公章的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五)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1)
附件_457548445_291957350.pdf下载预览